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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科招聘结果公示

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市区供热计量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 8:25:00

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市区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面积热价调整等实际情况,本着增加退费覆盖面,减少退费绝对额,增加行为节能积极性的原则,经我局价格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了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计量价格标准。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热计量价格:居民热计量价格为0.115/千瓦时;非居民0.183/千瓦时。两部制热费计费办法不变。

二、继续实行多退少补的缴费办法,但居民用户补费比例最高不超过总面积热费的15%

三、此标准自2010-2011年取暖期开始执行。

四、计量热价调整后,热力集团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以优质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承德市物价局

2011112